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的精神,经局党委同意,现将蓝宇同志拟任职务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5年9月6日至9月10日)。对蓝宇同志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5年9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或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2;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2813320,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5583133)。
公示名单如下:
蓝宇,男,1978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宾阳,200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理学学士,中学高级教师,现任南宁市第三中学教务处主任,拟任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副校级领导干部。
群众如实反映拟提拔职务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南宁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9月6日
